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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目的的是什麼?是保護壞人的嗎?政府的功能是什麼?是吸吮人民寶血的嗎?政府官員職責是什麼?是不道德的代言人嗎?
今天台灣到底怎麼了?教育生病了,且是病入膏肓了,政治糜爛了,專門上演荒腔走板的拖棚戲,官員患了小腦症,在野時擔任319真象調查委員會召集人,腦袋瓜子蠻清醒的,一旦坐上了高官位置,便異想天開胡亂發言了,是否不久馬吳又得鞠躬道歉啦?
執行死刑犯槍決是法律維護受害者的生命權所給予的公正制裁,這是公權力伸張正義的公義行為,王清峰怎可形容為滿手血腥?
那面對殺人犯的法官將如何判決?當執法者都成了慈悲為懷的傳道士,滿街的兇惡亡命之徒,肆無忌憚的為非作歹,殺人放火,維護治安的警察淪為刀下冤魂,善良百姓成為驚恐終日的羚羊,台灣會成為什麼樣的社會?
請問王部長;妳寧下地獄也要保障死刑犯的人權,精神可佩,且媲美愛世人的耶穌,那被死刑犯殺死的無辜受害者的人權要向誰去討還呢?妳大概認為死人還談什麼人權吧。馬英久執政以後,為何政治笑話特別多啊?
難道要老白姓讓貪腐政權鳳還巢?《 詳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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