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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有知的權利,同時也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更有免於匱乏的權利。這是民主國家帶給人民最基本的核心價值。
但是前提是透過什麼管道讓人民獲得「知」?一是政府相關機構政策、措施的透明化。一是媒體的客觀忠實報導,讓人民得到真實的訊息,而不是加上媒體人為了增加賣點,對事件的斷章取義、加油添醋、譁眾取寵,誇大其辭,甚至預設立場,對不符合自己立場的事、物,便大事撻伐,對符合自己立場的事、物便隨意美化,剝奪了人民的思考空間,蓄意誤導人民知道真象的權利,比政客更可惡!
就以小燈泡的媽媽對鄭捷槍決發表自己的看法來講,媒體利用全民對鄭捷隨意殺人之公憤,將小燈泡媽媽在臉書上發表的看法,加上醒目的標題,「批判法務部,政府做了什麼?」
        在公憤的讀者正處於情緒上的激情,很少有時間理性的看完全篇報導,看完小燈泡媽媽的原文,便如大雪崩山般的批評、漫罵、羞辱排山倒海的向小燈泡媽媽無情的襲來,讓她無以招架。
        很慚愧的,筆者竟然也是其中之一。民主之可貴,就在多元化的表達意見,雖然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尊重你發言的權利,這才合乎民主的包容性啊,否則順我者昌,逆我者亡的思維,與言語暴力有何不同?
        當我今早再仔細的從新發送的新聞刊出小燈泡媽媽對她有關她論點的詳細解釋,再詳讀她臉書的原文,瞭解她的原意,對鄭捷槍決的看法,提出了個人對政府的建議,並非全無道理,雖然有小部分與我看法不同,但是能領悟她對此事基於解決之道的善意。
在此僅建請曾批判小燈泡媽媽的朋友們,平心靜氣的深入閱讀小燈泡媽媽臉書的原文,或許會有不同的想法。台灣正需要這一層包容與寬恕,明天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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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